柔佛州务大臣阿都干尼昨天说,新加坡虽然在香蕉岛建造及管理灯塔,这个小岛的主权却清楚属于马来西亚。
他指出,当年的柔佛苏丹依布拉欣与英国政府签署协议,在香蕉岛建造灯塔。
他说:“香蕉岛在政府的纪录当中,属于柔佛州政府。岛上的灯塔是用来指引轮船航行,这个条件必须被遵守。”
他补充说,灯塔占地1公顷,新加坡也获准建造码头,以及一条通往灯塔的小径。
阿都干尼指出,马国政府在2001年制定条件,新加坡灯塔管理员必须向马国的海事局和移民局登记,才可以登上香蕉岛。
他说,新加坡灯塔管理员每两个星期换班时必须登记一次,灯塔四周也有围篱,而且被列为限制区,普通人不可随意进出。
提到发展香蕉岛的建议,阿都干尼表示,香蕉岛风景优美,具有发展潜能,但是政府仍未决定发展该岛。
他也说,当地渔民获准在香蕉岛海域捕鱼,当地居民也可到岛上采收水果。
)《马来西亚前锋报》昨日封面报道,马来西亚政府有必要马上拟定计划发展柔佛州西部笨珍岸外的香蕉岛(Pulau Pisang),以维护马国对这个小岛的主权,并且设法从新加坡手中收回香蕉岛的灯塔管理权。
柔州笨珍区(巫统)国会议员阿末玛斯兰在受访时指出,在马六甲海峡的香蕉岛历史与白礁大同小异,因此发展香蕉岛和收回灯塔管理权是很重要的。
他担心,如果中央或柔州政府没有发展香蕉岛,日后可能发生主权争议,这是因为香蕉岛的灯塔由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管理,正如新加坡长久以来管理白礁灯塔一样。
他说,因此,中央或柔州必须吸取国际法院裁决白礁主权属于新加坡的教训,在香蕉岛推行发展计划,行使主权。
他还说:“新加坡拥有白礁之后应该心满意足,并且把香蕉岛灯塔管理权交还马来西亚。”
玛斯兰指出,香蕉岛和周围四个小岛的总面积178.4公顷,比只有0.1公顷的白礁大了很多,考虑到柔州人民已经“失去”白礁,政府不该让香蕉岛的主权出现争议。
他说:“因此,中央及州政府必须设法发展香蕉岛,以免将来发生主权争议。”
他指香蕉岛具有很大的发展潜能,马来西亚可以在岛上兴建码头,方便游客在低潮时上岸,以及供应电流和食水。”
目前,香蕉岛只有一座由新加坡管理的码头,供灯塔管理员进出这个小岛。
玛斯兰说,柔州国家公园局也可以把香蕉岛辟为国家公园,提供各种基础设施,让人们在岛上露营。